银行履约保函的协议书
一、保函概述
本协议书为(银行名称)与(受益人姓名)达成的关于银行履约保函的协议。保函是指在(合同名称)中,受益人要求合同履行方提供银行担保的一种方式。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履约保函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二、保函条款
1. 有效期限:本保函的有效期限为(日期)至(日期)。在有效期限内,保证人将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金额:本保函的担保金额为(金额)人民币。一旦受益人提出索赔请求,保证人将支付索赔金额。
3. 付款方式:保证人应在收到受益人的正式索赔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索赔金额支付给受益人指定的账户。
4. 履约条件:本保函仅在以下条件满足时才生效:
a) 受益人提供完整的索赔申请,包括合同履行不达标的证据材料;
b) 合同履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c) 受益人提供书面通知并证明合同履行方未履行义务;
d) 受益人提供的索赔申请符合相关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要求。
5. 免责条款:在以下情况下,保证人将免责:
a) 合同履行方依据法律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解除或终止了该合同;
b) 受益人与合同履行方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c) 受益人未能按时向保证人提供索赔申请或提供错误的索赔申请。
6. 可撤销性:保证人有权在合理的通知期限内撤销保函,但在撤销前已经发生的索赔依然有效。
三、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 保证人有权要求合同履行方提供担保材料,以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 保证人有权在索赔发生后,对合同履行方进行追偿,包括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
3. 保证人有义务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变更索赔金额,以确保实际索赔金额与保函担保金额一致。
四、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受益人有权提出有效的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索赔请求。
2. 受益人有义务在发现合同履行不达标情况时,及时向保证人提供书面通知。
3. 受益人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和时限行使索赔权利。
五、合同履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履行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 合同履行方有义务提供保证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合同履行方有权对索赔申请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其异议。
六、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保函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本保函的一部分。
2. 本协议任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4. 本协议的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应保留有关副本。
以上为银行履约保函的协议书,各方应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其内容,以确保保函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如有任何争议或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