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投标保函费用谁出?
投标保函是企业在参与招标过程中,为了保证其履约能力而向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担保工具。开具投标保函需要一定的费用,那么这笔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呢?这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在我国,关于银行开具投标保函费用的承担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具体由谁承担费用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通常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费用。理由是,投标方通过开具投标保函来增加自身在招标过程中的竞争力和可信度,从而提高中标的机会。因此,作为投标方自行选择使用投标保函的一种方式,自然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费用。
第二种做法是由招标方承担全部费用。招标方作为需求方,在招标过程中要求投标方提供投标保函,这是一种对投标方履约能力的要求和保障。因此,招标方需承担投标保函的费用,作为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服务。
第三种做法是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这种做法体现了共担风险的理念,双方共同分享投标保函的费用,既能增加投标方的竞争力,也能给予招标方一定的保障。
无论由哪一方承担投标保函费用,都必须明确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当事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并签订相关协议。这样一来,双方就能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保障各自的权益。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总是这样简单明了。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很多情况下费用承担的问题会成为投标方和招标方之间的矛盾点。一些投标方抱怨称,由于费用压力过大,可能导致他们在参与招标时不敢轻易使用投标保函。而招标方则认为,投标保函是为保证投标方的履约能力,应由投标方全额承担费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地方政府或招标单位制定了一些辅助政策和措施,比如部分投标保函费用由政府承担或予以补贴。这样一来,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鼓励他们更积极地参与招标活动。
总的来说,银行开具投标保函费用谁出的问题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重要的是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费用承担方式,以确保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为招标方和投标方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最终,银行开具投标保函费用的承担,应该是双方充分协商后得出的结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