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文本
尊敬的委托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为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并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义务,委托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作为保证。现确认以下条款和条件,以便履行履约保函。
一、保证金额和期限
1. 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金额),有效期为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并交付委托人使用之日止。
2. 在任何情况下,保证金额不得超过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金额。
二、保证内容
1. 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按规定的施工标准进行建设工程,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质量问题、施工进度问题、履行付款义务问题等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如承包人未能按时履约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索赔。
三、索赔程序
1. 如发生索赔事件,委托人应当书面通知承包人,并提供相应的索赔证据。
2. 承包人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回复,并阐明是否同意索赔的内容及金额。如不同意索赔内容或金额,应提供合理的解释。
3. 在索赔事件解决期间,承包人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
四、保函的生效和解除
1. 本保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且委托人确认无争议后解除。
2. 在保函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要求解除保函,须提出书面解除申请,并经承包人同意后予以解除。
五、违约责任
1. 在不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保证金额的百分之____,且委托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2. 如委托人发生由承包人违约行为引起的损失,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赔偿委托人因维权而产生的费用。
本保函的签署并不影响委托人对承包人其他权利的追求。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内遵守本保函的约定,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特此确认:
承包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