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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的支付担保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03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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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的支付担保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会遇到很多不确定因素,包括工程款项的支付是否能得到担保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为保证建设单位的权益,法律对支付担保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建设单位承接工程项目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本文将介绍建设单位支付担保相关法律规定。

一、担保方式

建设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为保证自身利益,需要采取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分为保函和保证金两种形式。保函是保证银行向建设单位担保工程合同履行的信用工具,保证金则是承揽单位将一定金额缴纳到建设单位指定的账户中,履行合同后方能退还。无论采用哪种担保方式,建设单位都应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担保方式及其金额。

二、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应当根据工程合同金额进行确定,金额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双方的权益造成损失。如果建设单位要求追加担保金额,应当在工程合同中进行协商确定,并且应当在法律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如未按期支付,则视为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违约处理

如果承揽单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办单位履行义务。如果承办单位无力支付,则建设单位可以向保函或保证金方申请赔偿。

四、支付担保解除

建设单位应在获得合同履行后,在法定期限内解除支付担保。如果承办单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有权解除支付担保。此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保证金或保函进行处理。

五、小结

建设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支付担保问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应当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担保方式及金额,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承办单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履行,如果无力支付,则可以向保函或保证金方申请赔偿。同时,在获得合同履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解除支付担保。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单位自身权益和承办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