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到期合同未履行完毕怎么办
履约保函是指,保证人(通常是保险公司)在履约期限内向受益人提供担保,保证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数量等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受益人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保证人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债务人在履约保函到期前仍未能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此时,受益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与债务人协商解决
首先,受益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双方可以和平协商,达成新的履行协议,受益人可以将此协议通过书面形式向保证人提出申请。保证人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协议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供新的保函或对现有保函进行修改。
二、申请展期
其次,受益人可以向保证人申请展期。展期是指在履约保函到期日前申请延长履行保函义务的期限,一般应当提前向保证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如果此申请获得保证人批准,保证人将为受益人提供新的履约保函或者对现有履约保函进行修改。
三、解除合同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受益人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受益人依据合同的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终止现有合同。受益人需要向保证人提供与解除权行使有关的证据,如书面通知、合同、引起解除的事实等。保证人根据受益人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对需要赔偿的损失进行赔付。
四、司法救济
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效,受益人可以考虑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受益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法院将根据受益人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定。
总之,当履约保函到期合同未履行完毕时,受益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解决办法。如果受益人能够与债务人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其他方式不起作用,可以通过司法救济解决争端,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