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的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通过向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或服务商发出邀请,与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履约保函是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或服务商需要按时、按质地完成合同约定的交付或服务,以确保政府采购顺利进行。履约保函即为供应商或服务商根据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文件。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履约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和履约质量保证金。其中,投标保函是供应商或服务商在投标阶段向采购人提供的担保措施,用于确保投标人如因中标而放弃合同或未能签订合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履约质量保证金则是供应商或服务商为履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以防止其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履约保函对于政府采购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采购人来说,履约保函可以确保供应商或服务商按时、按质地履行合同义务,减少了风险;对于供应商或服务商来说,履约保函可以提高其竞争力,增加信誉度,为其获得更多的政府采购机会。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履约保函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供应商或服务商需要根据合同要求,制定相应的履约保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之后,在履约过程中,各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相关的履约保证措施。
当供应商或服务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出现违约情况时,采购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时,履约保函可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供应商或服务商可以通过赔偿损失来履约,或者由采购人使用保函提供的担保金来弥补和扣押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