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为了确保能够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向招标人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通常情况下,投标保函使用的较多,也是最为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
首先,投标保函是一种无条件担保,即招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只需要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能够依据保函要求向保证人索赔。
其次,投标保函是一种临时性担保,它仅在招标过程中起到保证招标人利益的作用,直到最终中标结果产生或者投标人退出竞标为止。
投标保函和定金在形式上具有相似之处,都是为了确保投标人的诚意和履约能力。然而,在性质和功能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首先,投标保函属于一种担保形式,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招标人的利益,用于弥补投标人在违约情况下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相比之下,定金则是一种履约保证金,多作为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不可退还费用。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投标人违约的风险,确保投标人认真参与竞标并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我国《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保函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投标人或者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文件。
此外,我国法律对于投标保函的金额也有明确规定,投标保函中的担保金额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一般为投标价格的1%至3%之间。
在实际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选择是否提供保函。如果投标人认为自己具备履约能力且信誉良好,可以选择不提供投标保函。但如果招标人要求必须提供保函,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
另外,投标人在选择保证人时应该慎重考虑其资信状况和可靠性,以避免因为保证人无力履行保证义务而导致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