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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不是一定要递交原件
发布时间:2023-06-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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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不是一定要递交原件

在商业投标中,投标保函是常见的一种保证方式。它可以为招标人提供一定保障,确保投标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然而,有人认为投标保函一定要递交原件才能有效,这种观点其实是有争议的。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资格,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保证函。投标人在投标保函中承诺,在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在违约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投标保函在商业投标中是一种必要的安全保障。

其次,在法律上,投标保函的形式并没有规定。《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因此,只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保证函能够明确表述其承诺和责任,就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投标保函。

那么,为什么有人认为投标保函一定要递交原件才能有效呢?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某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将这种规定作为招标条件之一。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规范投标程序,简化招标文件审核程序,提高招标人的管理效率。但是,这样的做法并不意味着投标保函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无法被接受或认可。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递交原件还是电子版或扫描件,投标保函都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保函存在伪造、虚构或不完整的情况,他们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甚至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投标保函并不一定要递交原件,这取决于招标人的要求和双方的协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标人都应该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便确保投标人在中标后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能受到招标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