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保函是指在合同中,保证人为保证债务人的履约行为提供的保证方式。本文将介绍合同履约保函的几种方式。
保证金保函是指承诺方(保证人)通过存入一定金额的保函为债务方(受益人)提供担保。这种方式下,保证人通过向第三方银行或金融机构缴纳一笔金额,以确保债务人在合同履约期间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履约。
履约保函是保证人承诺负担债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全部违约责任,并在债务人违约时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种方式特别适用于需要长期履行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合同、供应合同等。
信用证保函是指保证人(银行)根据债务人和受益人的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内容开出的保函。债务人根据信用证保函要求履约,一旦违约,保证人将支付受益人由于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无条件保函是指在保证金未入账前,无需债权人任何申请、鉴定、裁决等手续,保证人即可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作为保证金。若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索赔。
条件保函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函。通常情况下,当债权人满足某种特定条件时,保证人才会履行保函所述的责任,否则保函不发生效力。
不可撤销保函是指保证人向债权人开出的保函,在未经受益人同意或者经受益人同意后保证人主动解除的情况下,保证人均应对受益人依保函的约定履行责任。
有条件撤销保函是指保证人向债权人开出的保函,保证人在根据约定事项或者特定条件给予通知后即可解除保证责任。当保证人接到债权人的解除要求时,会根据约定进行解除,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解决应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