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也称为履约担保函,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出卖方为了确保买受人能够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向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担保函。它承诺在买受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金。
暂估部分是指在建设工程或贸易合同中,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总价的预估,因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而需要进行调整的部分。而履约保函包含的是确保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金,其与暂估部分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通常,履约保函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中,暂估部分在履约保函中是不包含在担保金范围内的。即使在合同中存在对暂估部分进行担保的约定,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一约定也是无效的。
由于暂估部分不能包含在履约保函中,为了确保风险管理的完整性,在合同中可以单独约定对暂估部分进行担保的方式。一种常见的方式是要求买受人提供银行担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足够的担保措施。
总体而言,履约保函与暂估部分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履约保函是为了确保买受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而暂估部分是在合同中对总价的预估。为了规避暂估部分的风险,合同中可以单独约定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