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2010
近年来,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海外市场,因此,保函作为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之一,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保函的使用也有一些问题,如索赔流程复杂、仲裁难以进行等。针对这些问题,2010年8月,国际商会发布了《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简称URDG758,以期提高保函使用的效率和可靠性。
该规则共分为五章,规定了保函的基本概念、保函的开立方式、保函的履行和索赔流程、仲裁与法律管辖等方面。在这里,我们挑选其中的几个重要方面一一进行介绍。
首先是保函的开立方式。根据URDG758的规定,保函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开立,并通过保函开立机构、保函受益人、开立人三方协议确定保函的相关要素。此外,保函开立人在开立保函时还应对其中的担保金额、索赔标准、保函终止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保函的履约和索赔流程的顺畅进行。
其次是保函的履行和索赔流程。保函的履行必须符合保函条款的要求,如果符合要求,保函付款机构必须在索赔文件收到后指定期限内支付索赔所需的金额。在索赔流程中,保函受益人应及时向保函开立人提出索赔,同时向保函付款机构提供相关索赔文件,以便保函付款机构进行核实和支付。在索赔流程中,如果保函开立人存在异议,可通过仲裁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最后是仲裁与法律管辖。如果在索赔流程中存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难以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选择当地有效的仲裁机构,并根据规则的规定进行仲裁。在法律管辖方面,保函的履行和索赔应遵守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URDG758将保函的开立、履行和索赔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其使用更加便捷和高效,并且避免了一些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因此,企业在贸易活动中应注意根据规则进行保函的开立、履行和索赔,以提高本身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