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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问我,说他遇到了财产被诉前保全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其实很多人第一次碰到“诉前保全”这个词都会有点懵,更别说要写什么“解除文书”了。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结合自己的了解,跟大家详细聊聊这事儿。
简单说,就是在正式打官司之前,对方担心你转移财产,先向法院申请把你的房子、车子、存款等给“冻”起来。这就像下棋时先按住对方的棋子,确保赢了棋能拿到奖品。
诉前保全通常情况紧急,法院审查后会很快做出裁定。但有时候,保全可能过度了,或者情况变化了,这时候你就需要申请解除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主要有这几种:
对方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没起诉(这是最常见的情况) 保全的财产明显超出了诉讼请求的范围 你提供了其他等值的担保物 对方主动申请解除 保全的基础条件已经不存在了如果你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可以考虑准备解除保全的申请了。
这种文书没有全国统一的固定格式,但基本结构都差不多。我给大家拆解一下:
最上方居中写:“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写清楚你的: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工作单位和职务(如果有) 住址和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就是申请保全的那一方,同样要写明上述信息。
这部分要简洁明了,例如: “请求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XXX(你的名字)名下XX银行账户(账号:XXXX)的冻结措施。”
这是文书的核心部分,要写清楚:
保全的基本情况:哪个法院、什么时候、依据什么案号做出的保全裁定,保全了你的什么财产。
申请解除的理由:这是重点,要详细说明。
如果是对方30天内没起诉,就写清楚保全裁定的日期,计算到今天已经超过30天,对方尚未起诉。 如果是你提供担保,要说明提供了什么等值担保物,为什么这能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 如果是保全范围过大,要具体说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预计诉讼标的金额,证明保全明显超标。法律依据: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比如第104条关于诉前保全的规定。
结语:再次强调解除保全的必要性,并请求法院尽快处理。
写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右侧写上: 申请人:(你的亲笔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时间要掐准:如果是因为对方30天未起诉,最好在第31天或之后立即申请,别拖。
理由要实在:不要夸张,也不要隐瞒,如实陈述情况。法官每天处理很多案子,坦诚反而更容易获得支持。
财产信息要准确:特别是账户号、房产地址等信息,一定要核对清楚,写错一个字都可能导致解除失败。
可以咨询但别依赖:如果实在没把握,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但最终要自己理解情况,因为最了解事情经过的是你自己。
注意送达:提交申请后,记得问法院是否需要送达给对方当事人,按程序办事。
法院收到你的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理由成立,一般会很快做出解除裁定 你可能需要去相关机构办理解除手续(比如去银行解冻账户) 如果法院不同意,会告知你理由,你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或采取其他法律途径我第一次接触这类文书时也觉得头大,但真正自己写一遍后发现,其实只要把情况说清楚、把理由讲明白,格式都是次要的。法院最看重的是事实和依据,而不是文笔多好。
法律文书不需要华丽辞藻,就像平时说话一样,把事情前因后果、你的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该满足你的要求,这三点说清楚就行了。
当然,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如果你遇到特别复杂的情况,或者涉及的财产价值很大,建议还是找专业律师帮忙把关。但对于大多数普通情况,自己完全有能力处理好。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有需要的人。法律程序有时候看起来繁琐,但一步步来,都能理清楚。保持冷静,按程序走,问题总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