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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去年跟人打了场官司,前阵子终于拿到了判决书。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当初申请财产保全交的那笔钱,判决书上怎么一个字都没提?这事儿他越想越不对劲,赶紧给律师打了个电话。
相信不少打过官司的朋友都有过类似的困惑。今天咱就唠唠这个看起来不起眼、实际上挺要紧的问题。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像打官司时的“保险栓”。您担心对方在官司打完前把房子卖了、把钱转走了,将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暂时“冻”起来。申请这个保全,法院一般会要求您交一笔费用,有时候还得提供担保。
这笔钱包括两部分:一是交给法院的申请费,二是如果您需要提供担保物或找担保公司,可能产生的担保费用。
这事儿得从判决书的本职工作说起。判决书的核心任务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比如谁欠谁多少钱、房子该归谁。而保全费用属于诉讼成本的一部分,和案件本身的争议是两码事。
法院处理保全费用通常有三种情况:
另案处理:很多法院会把保全费用单独立个“诉讼费用”案号处理,不和主案判决搅在一起。 执行阶段解决:有些法院会告诉您,这笔钱先垫着,等执行的时候再一并算账。 真的忘了写:当然,也不排除法官工作太忙,把这茬给忽略了。第一步:别慌,先看清楚 把判决书从头到尾仔细读一遍,特别是最后几页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部分。有时候这笔钱可能被合并到“其他诉讼费用”里,没单独列出来。
第二步:问问书记员 判决书通常是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帮忙起草的。您可以给法院打个电话,客气地问问负责您案件的书记员,保全费用这块是怎么考虑的。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给您个明确说法。
第三步:必要时提异议 如果法院确实漏判了,而您觉得这笔钱不该由您全担,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如果是裁定则10天内)向法院提书面异议。别小看这个权利,我曾经见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因为没及时提异议,多承担了好几万的保全担保费。
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原则上,保全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实际操作中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您的保全申请完全合理,最后也赢了官司,这笔钱大概率会让对方出。 如果您的保全申请有瑕疵,比如超标的查封了对方财产,哪怕官司赢了,也可能要承担一部分保全费用。 如果官司输了,那不用说,保全费用基本得自己掏了。有个细节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法院支持了您的保全申请,但判决金额比保全金额少很多,那超出的那部分保全费用,法院可能会让您自己负担一部分。
交钱时留好凭证 无论是给法院的缴费通知单,还是给担保公司的转账记录,一定要保管好原件。我曾经遇到一位阿姨,她把所有单据塞在一个旧信封里,结果被家里人当废纸扔了,后来跟对方扯皮时少了个关键证据。
主动跟法官沟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觉得有必要提醒法官注意保全费用的问题,可以在庭审时或书面意见里简单提一句。话可以这么说:“关于保全费用,请法院在判决时一并处理。”既不显得咄咄逼人,又表明了您的关切。
别拖到执行阶段 有些朋友觉得,反正钱都垫了,等执行时再说吧。但执行法官手上案子一大堆,如果判决书里没写清楚,他们还得调卷宗、查材料,平白耽误时间。最好在诉讼阶段就把这事儿理清楚。
算好经济账 保全费用不是小数目,尤其是需要提供担保的时候。申请保全前得掂量掂量:对方财产值多少钱?官司赢面有多大?别保全费用比将来能执行回来的钱还多,那就得不偿失了。
去年我亲戚遇到这么个事:他的案子调解结案了,调解书里也没提保全费用。对方以为调解完了万事大吉,迟迟不还钱。最后还是申请了执行,执行法官把保全费用加进去一并执行了。
所以记住:哪怕案子调解了、撤诉了,只要保全费用已经发生,您都有权要求处理。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可以单独就这笔费用起诉。
打官司是个系统工程,判决书只是其中的一环。财产保全费用这种“小事”,往往能反映出案件处理的细致程度。咱们普通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每一分钱都值得较真。
下次您拿到判决书,不妨多看一眼诉讼费用部分。如果发现保全费用没交代清楚,该问就问,该提就提。这不只是钱的问题,更是对法律程序完整性的正当要求。
法律这玩意儿,有时候就是在细节处见真章。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