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子申请保全
房子申请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一方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房屋进行 “暂时查封”,使被告在短时间内不能买卖或者处置。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房屋保全的意思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一方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房屋进行 “暂时查封”,使被告在短时间内不能买卖或者处置。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如禁止出售、抵押);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房屋保全是法院查封房屋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查封的房屋不能进行交易,不能办理抵押。诉讼过程中的房屋保全,由对方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在于保证案件胜诉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阶段的房屋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裁定。
二、申请房子保全的条件
1. 紧急情况
房子保全必须是情况紧急,例如被告有另行出卖房屋的风险,若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可能无法买到房屋;或者申请人发现被告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若不保全被告的房屋,即使拿到胜诉判决也可能拿不到钱。在这种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才符合申请房子保全的条件之一。
2. 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房子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只有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时,法院才会考虑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3. 提供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之所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恶意诉讼以及恶意保全他人财产,导致善意被申请人财产受到限制或出现损失。如果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就应当向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即使申请人没有赔付能力,法院可将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赔付被申请人。担保形式有实物财产担保、现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保险公司保函担保等。
4. 给付之诉
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例如涉及金钱给付等内容的案件,才符合申请房子保全的条件。
5. 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
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比如当事人可能转移房产等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
6. 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但一般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三、申请房子保全的流程
1. 诉前财产保全
房子的诉前财产保全是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 15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例如,跟亲戚因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担心亲戚在诉讼过程中擅自变卖房产,此时就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时,要明确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实物财产担保、现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保险公司保函担保等形式。同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可能导致保全措施被解除。
2. 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首先,申请人要明确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比如涉及金钱给付等内容的案件才符合条件。其次,申请人要认识到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比如当事人可能转移房产等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再者,申请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 30 元;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 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 5000 元。”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怎么样去申请保全房产,可以委托自己的律师一并处理。
四、房子保全的作用
房子保全能够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防止因对方的行为而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害。在房产官司中,财产保全可以最大力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维护。
财产保全能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进行限制处分,可以防止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隐匿或者毁损财产,从而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避免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在房产官司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试图出售房产以逃避债务,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及时阻止这种行为,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财产保全可以降低执行难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争议的标的物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的情况。通过财产保全,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对标的物进行控制,从而降低执行难度,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比如在房产纠纷中,对涉案房产进行保全后,即使对方当事人不配合执行判决,法院也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财产保全还可以起到预防诉讼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因为担心诉讼带来不利后果而避免提起诉讼。通过财产保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当事人的顾虑,鼓励当事人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起到预防诉讼的作用。例如,当债权人知道自己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措施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时,就更有可能勇敢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房产官司中,财产保全可以最大力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维护。财产保全是指房屋交易中,因为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相关义务,交付房屋或清偿房款等情形,债权人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