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统一银行保函格式,提高银行保函的认受力,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保函业务实际,特制定本范本。
一、基本格式
本行保函采用书面形式出具,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题。
标题应写明“银行保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履约保函”“支付保函”“质权保函”等字样。
(二)保函编号。
保函编号由我行统一编制,用于保函存档管理。
(三)收件人。
收件人应为我行客户的交易相对方或我行客户指定的收件人。
(四)正文。
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我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2.我行客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我行客户与收件人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交易标的、金额等。
4.我行出具保函的有效期。
5.我行出具保函的具体事由及承担的责任。
6.收件人要求我行承担责任时应提交的文件。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落款。
落款应包括出具保函的日期和我行名称,并加盖我行印章。
二、正文内容说明
(一)我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应与我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名单中的信息一致。
(二)我行客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行客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应与我行客户在银行开户时预留的信息一致。
(三)我行客户与收件人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基本情况应包括交易标的、金额等,并应与我行客户与收件人交易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我行出具保函的有效期。
我行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根据我行客户与收件人交易合同的约定确定。
(五)我行出具保函的具体事由及承担的责任。
我行出具保函的具体事由及承担的责任应根据我行客户与收件人交易合同的约定确定,并应与我行与我行客户签订的保函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收件人要求我行承担责任时应提交的文件。
收件人要求我行承担责任时应提交的文件应包括:
1.收件人要求我行承担责任的书面通知。
2.我行客户未能履行与收件人交易合同项下义务的证明文件。
3.与保函项下债权债务有关的其他文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应根据我行与我行客户签订的保函协议的约定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我行出具保函前,应与我行客户签订保函协议,明确保函出具的条件、我行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二)我行出具保函后,应及时通知我行客户,并告知保函内容。
(三)我行出具保函后,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存档管理。
(四)我行出具保函后,如需变更保函内容,应与我行客户及收件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我行出具保函后,如我行客户与收件人发生争议,我行应采取措施避免争议扩大,并及时向我行报告。
四、附则
本范本由我行保函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范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