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要提供的信息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尤其是被告)转移、隐匿、挥霍财产,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以证明符合法定条件。本文将详细阐述财产保全申请所需提供的具体信息,以供参考。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首要部分是明确当事人身份信息。申请人是提出财产保全请求的一方,通常是原告;被申请人是财产保全的对象,通常是被告。具体需提供以下信息:
1. 申请人信息:
(1) 姓名或名称;
(2) 住所地或营业场所;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针对企业等组织)。
2. 被申请人信息:
(1) 姓名或名称;
(2) 住所地或营业场所;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针对企业等组织)。
二、请求事项及事实与理由
在明确当事人信息后,需要阐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事项、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这部分内容是法院审查是否准许保全的关键。
1. 请求事项:
(1) 明确请求法院采取何种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2) 具体列明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信息,尽量做到清晰明确,方便法院执行。例如:请求查封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X栋XX号房屋一套。
2. 事实与理由:
(1) 简要陈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依据等;
(2) 重点说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例如: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性,如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等。为增强说服力,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线索,例如:被申请人近期有大量资金外流、变卖财产等行为。
(3) 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等,以证明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三、担保信息
为了防止财产保全被滥用,法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原则上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担保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材料。
1. 如果提供担保,需要说明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物权证等材料。
2. 如果无法提供担保,需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申请人属于经济困难人士,无力提供担保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例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的案件。
四、证据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
1. 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例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 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例如:合同、协议、欠条、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3. 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股权证明等;
4. 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的材料,例如:被申请人大额资金流动记录、变卖财产的行为证据等;
5. 提供担保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材料,例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担保物权证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除上述信息外,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以下事项:
1. 是否已经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 是否已经向其他法院申请过财产保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结语
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和证据材料,以证明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建议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咨询专业律师,获得专业的法律指导,以提高财产保全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