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财产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为执行判决提供便利,对被诉讼人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告知书是人民法院向被诉讼人送达的法律文书,告知其财产已被保全,并限制其处分权。
**内容**
财产保全告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标的物
被保全的具体财产,包括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
2. 保全方式
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包括冻结存款、扣押动产、查封不动产等方式。
3. 保全期限
从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除特殊情况外,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延长。
4. 被保全人的义务
被诉讼人应按照告知书的要求,不得转移、变卖、毁损保全财产,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5. 违反后果
被诉讼人违反告知书内容,转移、变卖、毁损保全财产,或者拒不履行妥善保管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依法制裁。
6. 申诉权
被诉讼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7. 签名和盖章
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名称、印章、执行人员姓名、日期。
**格式**
财产保全告知书的格式一般如下:
(抬头)
被申请人:**某某**
告知书
根据申请人**某某**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对下列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标的物:不动产一套,位于**详细地址**,产权证号为**某某**。
保全方式:查封。
保全期限:自**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至**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止。
你的义务:收到本告知书后,你不得转移、变卖、毁损被保全财产,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违反后果:你如果违反前述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你的民事责任或者对其进行制裁。
申诉权:你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某某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附:本告知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
**主办法院:**某某人民法院**
日期:**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承办人员:**某某**
**盖章:
**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告知书必须由有权机关制作并盖章。 保全的财产必须是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关系。 保全措施必须与申请人的请求和被申请人的行为相适应,且符合比例原则。 财产保全告知书应明确标的物、保全方式、保全期限、被保全人的义务、违反后果以及申诉权等事项。 被保全人应妥善保管财产保全告知书,并积极履行其义务。 财产保全措施不得妨碍财产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