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中的财产保全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财产保全是重要的诉讼措施之一。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擅自处置其财产,影响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或判决的执行,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扣押的手段。
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人具有专利权。 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被申请人有转移或者隐匿其财产的可能,或者有其他可能使执行发生困难的行为。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专利侵权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专利权证书或专利权授权通知书。 侵权行为的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记录、生产记录等。 被申请人有转移或者隐匿其财产的可能,或者有其他可能使执行发生困难的行为的证据,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等行为。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裁定
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申请审查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应載明:被申请人、所实施保全措施的性质和范围、保全期限、限制申请人的行为、被申请人履行担保的期限等内容。
专利侵权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汇票、股票、债券和其他资金账户。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物品。 禁止被申请人转让或者处分其特定的财产。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解除
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证人、抵押不动产、冻结存款等。人民法院审查担保后,认为担保适当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专利侵权财产保全的责任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担保方式相同。如果人民法院因申请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事后发现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申请人应当承担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提供担保的,如果人民法院因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导致无法执行判决,提供担保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专利侵权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手段。专利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专利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被申请人有转移或者隐匿其财产的可能或其他可能使执行发生困难的行为。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应当严格,对确有必要的才予以准许。被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避免因转移或处分财产导致无法执行判决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