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现就本人诉被告一案,向贵院提出如下财产保全的反担保申请:
一、申请事由
(1)本案系纠纷。根据的规定,原告享有向被告请求的权利。
(2)被告在诉讼中存在以下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a. 隐匿、转移财产;
b. 恶意处分财产;
c. 其他妨害诉讼的行为。(3)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妨碍了本案的顺利审理和判决执行。为防止上述行为继续发生,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
二、申请内容
请求贵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名下价值元的财产,用于本案的保全。
三、反担保措施
为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自愿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财产抵押:以位于,所有权证号为的房屋一处作为反担保,价值元。
(2)保证担保:委托作为本案的保证人,保证人已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原告因请求财产保全而承担的全部责任。
(3)现金担保:向本院缴纳现金元作为反担保。
四、请求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名下的财产,用于本案的保全,并准许原告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措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