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您的姓名]
被申请人:[对方姓名]
申请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无需提供担保。
申请理由:
本案因[原因]而起诉至本院,目前诉讼仍在进行中。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行为或事实],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之虞,可能造成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之虞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鉴于被申请人的财产转移、隐匿、变卖行为严重,若不及时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申请人已采取措施:
为防止被申请人继续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申请人已向有关机构发出协查函,并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尚未发现有效线索。
申请人免担保请求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本案中,申请人是一个[身份或情况说明]的弱势群体,经济困难,无力提供担保。同时,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免除申请人提供担保。
请求事项:
对被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其不动产和其他可执行财产。 免除申请人提供担保。 本申请书受理费由申请人承担。附证据:
起诉状副本 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 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人:
[您的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