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做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新郑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制度功能,为保障胜诉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产保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财产保全工作,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标杆。同时,该院将财产保全工作纳入审判执行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干警依法、高效、规范办理财产保全案件。
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效率,新郑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办理流程等,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院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建立了财产保全网络平台,实现了财产保全案件网上立案、网上审查、网上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财产保全效率。
新郑法院积极探索财产保全新途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财产保全效果。一是加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查控力度。该院与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形成了财产查控合力,有效解决了财产保全难的问题。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财产保全”模式。该院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建立了线上财产保全机制,可以对被申请人在电商平台上的资金、货物等进行线上保全,提升了财产保全效率。三是探索适用多种保全措施。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该院在依法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用预查封、冻结股权、限制高消费等多种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新郑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普法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宣讲、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财产保全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财产保全意识。同时,该院还设立了财产保全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群众对财产保全工作的了解度、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2022年1月,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新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张某担心李某转移财产,便向新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冻结了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100万元。
该案中,新郑法院快速反应,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效防止了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财产保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新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为保障胜诉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