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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的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8-09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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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诉的财产保全 ### 概念 撤诉的财产保全是指在原告撤回起诉后,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避免被申请人隐匿、转移或处分财产,而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原告撤诉后被申请人的行为造成诉讼目的无法实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原告撤回起诉的,从人民法院收到撤诉申请书时起,诉讼效力消除。该法条赋予了原告撤回起诉的权利,但未明确撤诉后财产保全的效力。 为明确撤诉后财产保全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第296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撤诉申请后,对诉讼标的物已采取保全措施的,应解除;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 申请主体 申请撤诉财产保全的主体一般为原告或被告,但也有例外情况: * 原告撤诉后,被申请人对财产进行转让或处分,原告可向法院申请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被申请人有隐匿、转移或处分财产的重大嫌疑,原告可向法院申请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申请时间 撤诉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在原告撤回起诉后提出,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决定是否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 申请材料 申请撤诉财产保全需提交以下材料: * 撤回起诉申请书 * 继续采取财产保全的申请书 * 证明财产被申请人隐匿、转移或处分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 ### 审查标准 法院在审查撤诉的财产保全申请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撤诉行为是否自愿且合法 * 被申请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或处分财产的重大嫌疑 * 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 保全方式 撤诉的财产保全方式与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方式相同,包括: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解除保全 * 原告撤销撤诉申请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全费用 *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 人民法院认为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再必要 ### 撤诉的财产保全与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的区别 撤诉的财产保全与诉讼前的财产保全虽同属财产保全,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 **申请主体不同:**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只能由原告申请,而撤诉的财产保全可由原告或被告申请。 * **申请时间不同:**诉讼前的财产保全通常在诉讼开始前提出,而撤诉的财产保全在原告撤诉后提出。 * **审查标准不同:**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而撤诉的财产保全除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外,还需考虑原告撤诉行为的性质。 ### 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问题一:因原告撤诉而财产保全被解除,若原告重新起诉,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再次起诉后,原告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应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问题二:原告撤诉后,发现被申请人有隐匿、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原告可向法院提交申请,证明被申请人有隐匿、转移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并申请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裁定继续采取。 **问题三:原告撤诉前财产被冻结,但撤诉后发现继续采取冻结措施可能对被申请人的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如何申请解除冻结?** 原告撤诉前采取的冻结措施不受撤诉影响,仍继续有效。若原告认为继续冻结措施会对被申请人的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解除冻结措施。 ### 结语 撤诉的财产保全对于维护撤诉后原告或被告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在审查撤诉的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保障原告或被告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不当限制被申请人的财产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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