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具体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亲属关系,如父子、夫妻、兄弟姐妹等]关系。[被继承人姓名]于[时间]去世,生前未立遗嘱。被继承人生前拥有财产包括:[具体列明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
被继承人去世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等作为合法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经双方协商未果,现双方就遗产继承事宜存在争议。为避免在诉讼过程中,上述财产被转移、隐匿、毁损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行为保全或者证据保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应当在申请后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此申请,恳请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5. 申请保全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6.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