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书写要求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了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挥霍等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提交的重要法律文书。一份规范、完整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能够帮助法院快速、准确地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书写要求,以供参考。
首部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第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标题
标题应居中书写,字体加粗,内容为“财产保全申请书”。
2. 当事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是提出财产保全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财产保全的对象。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等基本信息。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正文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要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具体内容包括:
1. 申请事项
首先,应明确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何种措施对被申请人的哪些财产进行保全。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保全措施。
2. 申请保全的财产
申请人需要明确具体地列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数量、所在地等信息。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应写明不动产的坐落位置、面积、权属证书编号等;如果涉及动产的,应写明动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如果涉及其他财产权利的,应写明权利的种类、内容等。
3. 事实和理由
这是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最为关键的部分,申请人需要详细阐述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包括:
双方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 被申请人存在哪些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例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性,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等; 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在阐述事实和理由时,应做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语言简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作为佐证,例如合同、协议、欠条、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且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尾部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最后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保证和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因此,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明确表示是否提供担保,如果提供担保的,应说明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财产、担保的数额等。
2.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字日期;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
3. 附 件
申请人应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附件附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之后,并列明附件的名称和份数。常见的附件材料包括: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协议、欠条等; 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对账单等; 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证据材料。在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符合法律规范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撰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否则可能会被法院驳回申请。
2.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陈述清楚案件事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予以佐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
3. 语言准确、逻辑清晰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语言表达要准确、简洁,逻辑结构要清晰,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
4. 及时提交
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起诉前或起诉后提出。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应当尽早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便法院及时采取措施。
总之,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撰写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需要申请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在撰写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