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笔录
案号:( )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记录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记录人: 今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时____分,本案承办人____(记录人姓名及职务)在本院(或其他地点)对____(申请人姓名或名称)、____(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关于财产保全担保一案进行笔录,内容如下。
记录人: ____(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现依法对你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的担保进行说明,你是否听清楚?
申请人: 听清楚了。
记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
(一)保证;
(二)抵押;
(三)质押;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上一种或者多种方式提供担保,你是否清楚?
申请人: 清楚。
记录人: 现在,你可以选择你愿意提供的担保方式,并说明担保的具体情况。
申请人: 我选择____(担保方式),具体情况如下:____(说明担保的具体情况,如提供保证的,应说明保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提供抵押的,应说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价值、所有权等;提供质押的,应说明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价值、所有权等;提供其他方式的,应说明具体担保方式及相关情况)。
记录人: ____(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你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是否有异议?
被申请人: ____(有/无)异议。____(如有异议,应说明异议的具体理由)。
记录人: ____(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你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有意见?
申请人: ____(说明对被申请人异议的意见)。
记录人: 本笔录一式____份,由____(说明笔录的去向)。
记录人:
(签名)
申请人:(签名)
被申请人: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