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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财产保全文书格式
发布时间:2024-08-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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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财产保全文书格式**

**一、文书标题**

财产保全裁定书

**二、标题下说明**

(一)受理申请时间:

(二)案号:

(三)审判人员:

(四)审判长/独任审判员:

(五)原告/申请人:

(六)被告/被申请人:

(七)保全标的:

(八)保全方式:

(九)保全期限:

**三、正文**

当院审理上列原告/申请人诉被告/被申请人一案中,根据原告/申请人申请及其提供担保情形,裁定如下:

第一条:冻结被告/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元(大写)范围内的财产;

第二条:划拨被告/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元(大写)的存款;

第三条:扣押被告/被申请人名下下列财产:

 (一)价值人民币元(大写)的车牌照

 (二)坐落于房屋一套,面积平方米

 (三)其他财产

第四条:责令被告/被申请人向原告/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一)银行保函

 (二)保险保函

 (三)质押不低于****元的个人或法人财产

 (四)其他担保方式

第五条:被告/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后日内履行第四条规定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若提供虚假担保,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主审法官: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

年份

**注意事项:**

1、文书标题上应当标明文书名称,同时应当简洁、确切地概括文书内容。

2、正文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裁决事项、注意事项等内容。

3、裁决事项应当具体、明确,不得笼统表述。

4、 保全标的应当具体明确,不能笼统概括。

5、裁定书应当由主审法官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签发。

6、裁判文书送达后,当事人可以向原裁定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