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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算财产保全担保吗
发布时间:2024-08-06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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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函算财产保全担保吗?

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交易双方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常常会借助各种担保方式来降低交易风险。其中,财产保全担保和保函作为两种常见的担保形式,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然而,由于两者在法律性质、担保范围、担保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实践中经常出现将两者混淆的情形,尤其是在认定“保函是否属于财产保全担保”这一问题上存在争议。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实务操作等角度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并对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提示,以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一、财产保全担保与保函概述**

(一)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人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以逃避债务,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以此担保提供财产担保或支付担保,以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保证:由保证人向法院提供担保,承诺在被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代为履行义务。

2. 抵押:申请人将自己或第三人的财产抵押给法院,如果被申请人败诉,则可以拍卖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3. 质押:申请人将自己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法院占有,如果被申请人败诉,则可以用质押物优先受偿。

4. 定期存款:申请人将一定数额的款项存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冻结至案件审理完毕。

5. 其他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

(二)保函

保函是指保证人(通常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应申请人(通常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通常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开立的,承诺在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根据不同的标准,保函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例如,根据担保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

**二、保函是否属于财产保全担保的争议**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保函与财产保全担保在法律性质、适用阶段、担保责任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申请人在诉讼程序中能够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属于诉讼保障机制的一部分。而保函则是为了保障合同交易的安全,属于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财产保全担保的适用阶段是在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而保函的适用阶段则是在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履行完毕。

尽管两者存在区别,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保函是否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以及法院是否可以接受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存在着一定的争议。部分观点认为,保函属于独立于基础法律关系之外的担保形式,其担保效力独立于基础合同,因此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担保。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保函的担保效力来源于基础合同,如果基础合同无效,则保函的担保效力也随之消失,因此不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并未明确规定保函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仅规定了可以提供财产担保的几种方式,并未将保函列入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也仅规定了“以保证方式提供财产保全的,保证人应当是法人或者具有代为履行能力的公民”,并未对保函能否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性法规和司法实践中逐渐出现了一些将保函纳入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趋势。例如,部分地区的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始接受当事人以保函的形式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指导意见。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外商事案件中适用保函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明确规定,保函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担保的一种方式。

**四、对实践的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当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将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的一种方式,应持谨慎态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区分不同类型保函的性质

不同类型的保函,其性质和功能存在差异,适用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例如,银行开具的融资性保函,更侧重于担保银行自身的融资业务,与财产保全担保的性质和目的存在较大区别,一般不宜作为财产保全担保。而一些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则可以考虑作为财产保全担保的一种方式。

(二)注意审查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接受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时,应注意审查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保函出具人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且保函内容合法、有效。例如,应注意核实保函出具人的身份、资质,以及保函的签章、格式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注意保函的担保范围和期限

在接受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时,还应注意保函的担保范围和期限,确保其能够覆盖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的财产范围,以及担保期限能够满足诉讼程序的需要。例如,应注意保函中约定的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内容,避免出现担保不足或超期的情况。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保函是否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接受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应根据具体案情、法律规定以及地方司法实践等因素综合判断。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区分不同类型保函的性质,审查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注意保函的担保范围和期限,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