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项下的供货反担保是由甲方(供货商)为乙方(买方)提供的针对乙方购买甲方供应的货物(以下简称“货物”)的质量、性能、规格等方面的担保和责任承担。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货物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履行反担保义务。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为:
〇 质保金〇 保函〇 承诺函〇 其他:_________第四条 反担保金额
反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整元。第五条 反担保释放
在货物验收合格,并且在反担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应在反担保期满后○○日内将反担保金退还给乙方,或解除保函,或撤销承诺函。第六条 质量异议
在反担保期内,若乙方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派专人核实处理。若经核实确系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下列责任: 〇 无偿修理或更换货物〇 支付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〇 延长相应期次的反担保期〇 退还反担保金〇 解除保函或撤销承诺函第七条 损害赔偿
若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未履行反担保义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乙方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第八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形,甲方不承担反担保责任: 〇 乙方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〇 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坏〇 因乙方自行对货物进行改装、改造或修理造成货物损坏第二章 反担保金
第九条 反担保金交付甲方应在货物出厂前向乙方缴纳反担保金。反担保金应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〇 账户名称:_________〇 账号:_________〇 开户银行:_________第十条 反担保金的使用
乙方仅在甲方未履行反担保义务时,才有权动用反担保金进行填补。第十一条 反担保金的利息归属
反担保金在反担保期内产生的利息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 反担保金的保管
反担保金由乙方指定的银行保管,待反担保期满后按规定归还甲方。第三章 保函
第十三条 保函内容
保函须包含下列内容: 〇 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覆盖反担保期〇 保证金额为反担保金额,即人民币整元〇 乙方行使保函权的条件〇 保函的支付期限第十四条 保函提供
甲方应在货物出厂前向乙方提供由具有良好信誉的银行出具的保函。第十五条 保函行使
乙方可在甲方未履行反担保义务时,凭保函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行使保函权,申请支付保证金。第十六条 保函的释放
在反担保期满后甲方履行了反担保义务或乙方放弃保函权的,出具保函的银行应在收到甲方或乙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解除保函。第四章 承诺函
第十七条 承诺函的内容
承诺函须包含下列内容: 〇 甲方明确承诺承担货物反担保义务〇 乙方行使承诺函权的条件〇 甲方履行承诺的期限第十八条 承诺函的提供
甲方应在货物出厂前向乙方提供承诺函。第十九条 承诺函的行使
乙方可在甲方未履行反担保义务时,凭承诺函要求甲方履行承诺。第二十条 承诺函的撤销
在反担保期满后甲方履行了反担保义务或乙方放弃承诺函权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撤销承诺函。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二十二条 管辖法院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
甲方(供货商):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