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1.[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债权人名称](以下简称“债权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主合同约定,申请人需向债权人提供[担保金额]的履约担保。
2.申请人拟申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为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担保,并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担保形式](以下简称“担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担保的约定,申请人应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为维护担保人利益,申请人特此承诺如下:
1.申请人承诺,为担保人因[列举担保责任范围]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2.反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该限额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因申请人违约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之和的最高限额。
申请人同意并承诺以下列第[序号]种方式提供反担保:
1.保证。申请人自愿为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期间],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保证合同独立于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
2.抵押。申请人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抵押物地址]的 [抵押物名称](以下简称“抵押物”),为担保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况,亦未被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任何保全措施。申请人承诺配合担保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为[期间],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抵押合同独立于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3.质押。申请人以其合法拥有的 [质押物名称](以下简称“质押物”),为担保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况,亦未被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任何保全措施。申请人承诺将质押物交付担保人占有。质押期间为[期间],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质押合同独立于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4.定金。申请人同意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的定金。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定金直接抵作担保人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定金应返还申请人。
5.其他:[写明其他反担保方式]
申请人承诺并保证:
1.申请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承诺书。
2.申请人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承诺书所需的一切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同意,并已履行所有应履行的内部和外部的程序。
3.本承诺书的签署和履行,以及本承诺书项下交易的完成,不会与申请人的组织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或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安排、法院判决、行政命令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或导致其违反上述任何文件或规定。
4.申请人将按照主合同及担保的约定,认真履行义务,不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5.如申请人违反主合同或担保的约定,导致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申请人将按照担保人的要求,及时、足额补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6.本承诺书自申请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承诺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承诺书发生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名称],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承诺书一式[份数]份,申请人、担保人、受益人各执[份数]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签字):[签字处]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