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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 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8-0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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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财产保全

前言

破产法是一套法律框架,旨在对无力偿还债务的个人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分配。财产保全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护破产人的资产免受债权人的侵蚀,并确保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公平分配资产。

财产保全的类型

破产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财产保全:

自动生效的保全:自破产申请提交之日起,对破产人的所有资产自动生效。这防止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采取任何侵蚀资产的行动。 事后生效的保全:由法院颁布,将保全范围扩大到在破产申请提交前转移或处分的资产。

自动生效的保全

破产申请提交后,以下资产自动受到保全:

所有财产,无论是实物财产、知识产权、账户余额还是应收账款 债权人提交破产申请时破产人拥有的任何权益 破产申请提交后获得的任何资产

自动生效的保全不适用于:

破产申请前已放弃的所有权的资产 破产申请前作为善意转让而转移的资产

事后生效的保全

如果破产人认为其在破产申请提交前将资产非法转移或处分,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事后生效的保全。

为了获得事后生效的保全,债权人必须证明以下几点:

资产在破产日期的前两年内转让或处分 转移或处置资产的意图是为了诈骗或阻碍债权人 该资产在破产申请提交时仍然在破产人的控制下

豁免财产

破产法允许破产人排除某些资产免受保全。这些豁免保护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个人资产,例如:

家庭住房的一部分股权 汽车 必要的家具和电器 养老金和退休储蓄

破产受托人的作用

破产受托人由法院任命,负责管理破产资产。受托人的职责包括:

接管破产人的所有资产 确定和追讨事后生效的保全的资产 出售资产并将收益分配给债权人

保全解除

在某些情况下,破产法院可以解除保全。这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况:

破产申请被驳回 破产计划得到债权人和法院的确认 破产人因死亡或其他原因成为无行为能力人

结论

财产保全是破产法中一项至关重要的程序,它保护破产人的资产免受债权人的侵蚀,并确保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公平分配资产。通过自动生效的保全、事后生效的保全和豁免资产的结合,破产法平衡了债权人的利益和破产人的保护。在考虑破产时,寻求合格法律顾问的建议至关重要,他们可以指导您了解财产保全的复杂性及其对您的 مالی وضعی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