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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4-08-0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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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是指诉讼参与人或利害关系人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而申请人民法院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的强制措施。而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致使将来生效判决难以执行,而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控制的制度。那么,诉中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 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还可以是与本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人应当对财产保全申请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 当事人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 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欠条、收据、送货单、结算单等;

(3) 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工商登记信息等。

2. 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等。

二、 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是与申请人具有某种特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被申请人是可能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财产,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人。在诉中财产保全中,被申请人通常是被告,但也可能是对诉讼标的享有权利的案外人。例如,在债权转让案件中,如果债务人已经将债务转让给了案外人,那么该案外人就是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

三、 必须有具体的财产保全申请事项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需要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被保全的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请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等。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的线索,以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的线索,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人的申请,查询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管理部门的财产状况。人民法院查询财产状况,应当依法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2条 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

(一)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三)申请人提供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财产保全的范围,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为限,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范围应当与被保全人的负债金额相当。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讼争的标的额相适应。超过申请人请求范围的财产,被申请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除保全。

四、 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败诉,其提供的担保将用于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的损失。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1. 担保的种类:

(1)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申请人约定,如果申请人不履行其在财产保全中的义务,则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为履行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财产的担保方式。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2. 担保的数额: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财产价值或者数额,应当包括请求保全的债权数额、保全可能造成的利息损失以及财产保全费用的总和。

3. 担保的期限:

担保的期限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算,至保全措施解除之日止。保全措施解除后,申请人可以申请返还担保财产或者解除担保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五、 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申请事项的合法性、申请理由的充分性、申请时间的及时性以及申请程序的合法性等。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1. 申请事项的合法性: 保全的财产必须是被申请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或者法律允许保全的其他财产。对于法律规定不能保全的财产,即使符合其他条件,也不能进行保全。例如,被申请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因抚养、赡养、救助、抚恤而获得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都不能进行保全。

2. 申请理由的充分性: 申请人必须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即将发生上述行为,并且该行为将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实现债权。例如,被申请人正在进行财产转移的行为、有对外负债累累的情况、有逃匿的迹象等,都能够构成财产保全的理由。

3. 申请时间的及时性:申请人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申请人将丧失胜诉权,也就失去了申请财产保全的意义。申请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措施实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4. 申请程序的合法性:申请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事项、理由和提供的担保财产,并由记录人、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当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六、 注意事项

1. 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提出。

2. 申请人应当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申请人应当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以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4.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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