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尤其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而在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财产处分权利的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在你跑路之前先把你的财产控制起来”。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 一、主体材料
1. 申请书
这是最基本的文件,需要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请求事项、申请理由及事实依据等。
2. 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写明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二、证明材料
1. 证明有诉讼请求的材料
比如借条、合同、欠条、收据、付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等。
2. 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材料
提供得越详细越好,可以有效提高保全的成功率。
(1)房产: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合同、发票; 如果没有以上材料,可以提供详细地址,由法院查询。
(2)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如果没有,可以提供车牌号,由法院查询。
(4)银行存款: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如有银行流水更佳。
(5)公司股权:公司名称、被申请人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持股比例等。
(6)其他财产: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证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紧急情况的材料
比如,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经营状况恶化,存在丧失、减少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等。
4. 担保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房产、土地等。提供担保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是为了证明担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三、其他材料
1.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四、注意事项
1. 以上材料一般需要准备一式两份,个别法院可能要求提供更多份数,具体以法院要求为准。
2.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 当事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材料。
4. 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法院的通知为准。
5. 并非提交了申请就一定能成功,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可以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迹象,一定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