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退还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住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
住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案由:财产保全退还
财产保全退还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因与被申请人(姓名) (以下简称“ 保全案件 ”)一案,贵院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名称)采取保全措施,现申请人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并退还保全财产,具体理由如下:
一、保全案件已终结
(详细说明保全案件的审理情况,如:案件已经审判/调解结案,并已生效。)
二、申请人无需继续保全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说明申请人无需继续保全的原因,例如:
1. 保全案件已审结,申请人胜诉,无需再保全财产以保障判决的执行;
2. 保全案件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已履行完毕/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申请人无需继续保全财产;
3. 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无需继续保全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继续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说明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所造成的损失,例如:
1. 被保全的财产是企业的生产资料/资金,保全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 被保全的财产用于被申请人日常生活,保全导致被申请人生活困难;
3. 其他能证明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情况。)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继续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已无必要,且对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并及时将保全的财产退还给被申请人。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
1. 相关法律文书(如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2. 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主张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