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通常是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或为将来判决的执行创造条件,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财产处分权的措施。通俗地说,就是将可能被转移、隐匿的财产,先“冻结”起来,确保将来判决生效后,申请人能够获得清偿。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担保。而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等形式。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担保费又是干什么用的?
财产保全虽然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客观上,却会限制被申请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甚至会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驳回,或者被认定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的损失,谁来承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律规定了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制度。担保制度的设立,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
财产保全制度,赋予了申请人“以小博大”的权利。申请人只需提供少量的担保,就可以冻结被申请人远超担保金额的财产。如果没有担保费的限制,申请人就可以肆意提起保全申请,这无疑会给被申请人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会被恶意利用,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而担保费的设立,正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诉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利益,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过重的负担。
2. 弥补被申请人损失
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被申请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要求申请人赔偿其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此时,担保费就可以用来弥补被申请人的损失。
3. 督促申请人谨慎诉讼
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担保费,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申请人谨慎提起诉讼请求,避免滥用诉权。毕竟,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最终未获支持,其缴纳的担保费用将无法收回。
1. 担保费的金额
担保费的金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与申请保全的标的额、担保方式、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有关。一般来说,担保费用会根据保全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
2. 担保费的使用
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则保全担保费会退还给申请人。反之,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且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了损失,法院会用担保费用来优先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如果担保费不足以弥补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则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财产保全担保费的设立,是民事诉讼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实践中,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财产保全担保费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