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以防止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财产保全担保书,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承诺承担因财产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一种法律文书。
## 二、担保书的作用
财产保全担保书的签署和提交,在财产保全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虽然是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其毕竟是一种强制措施,有可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特别是在诉讼请求最后被法院驳回的情况下。担保书的提交,为被申请人因保全错误遭受损失提供了救济途径,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2. **防止权利滥用:** 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能够促使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更加谨慎,避免其为达到不正当目的而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申请人利益。
3. **提高诉讼效率:** 明确的担保责任能够促使当事人积极应诉,妥善解决纠纷,避免因财产保全而导致诉讼周期延长。
## 三、担保书的内容
一份规范、完整的财产保全担保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当事人信息:**
* 申请人(全称及身份信息):
* 被申请人(全称及身份信息):
* 担保人(全称及身份信息): (如果担保人为单位,还需明确法定代表人)
**2. 案件基本情况:**
* 案由:
* 诉讼标的:
* 申请保全的财产:
* 保全金额:
**3. 担保责任:**
* 明确担保人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担保,承担因财产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 担保范围通常包括: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财产贬损、财产被拍卖导致的损失、利息损失、以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 担保方式: 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等一种或几种担保方式的组合。应明确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财产的范围和价值。
**4. 担保期限:**
* 担保期限应涵盖从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至解除保全措施、执行回转完毕或被申请人放弃权利之日止。
**5. 解除和追偿:**
* 明确担保责任的解除条件,例如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案件调解结案、申请人主动撤回保全申请等。
* 约定当被申请人有权获得赔偿时,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方式和期限。
**6. 其他约定:**
* 如有争议解决方式,可以约定仲裁或诉讼解决。
**7. 签署日期:**
**8. 签字盖章:**
* 申请人 (签字/盖章)
* 担保人 (签字/盖章)
## 四、注意事项
1. 主体适格:担保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并对其所提供的担保财产具有处分权。
2. 内容合法:担保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表述清晰:担保书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完整,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语言,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 形式规范: 担保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签字盖章,并妥善保管。
## 五、结语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财产保全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既是保护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规范财产保全申请、防止权利滥用的重要手段。申请人和担保人在签署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当对其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识,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确保交易安全和法律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