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除房屋财产保全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住址:(申请人住址)
联系电话:(申请人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
住址:(被申请人住址)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电话)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房屋具体地址)房屋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本部分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填写,以下仅供参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简要说明案件纠纷类型,如: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贵院。贵院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房屋具体地址)的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并于(日期)进行了查封登记。
现申请人认为,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已无必要,理由如下:
1.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说明继续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已经消失的理由,例如:被申请人已提供担保、案件已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诉讼请求等,并提供相关证据)
2.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说明继续财产保全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例如:房屋无法正常出租、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最初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存在的可能造成申请人财产损失的风险现已消除,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已无必要且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特申请解除对(房屋具体地址)房屋的财产保全。
证据目录
(根据案件情况列明提交的证据)
1.(证据名称): 证明(证明内容)
2.(证据名称): 证明(证明内容)
3.(证据名称): 证明(证明内容)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