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担心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难以履行生效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以保证实现将来判决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发生合同纠纷的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的危险; 申请财产保全不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申请保全的财产项目、数额以及保全的理由。 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据材料证明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合同、欠条、转账记录、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等。 审查决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准予财产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送达裁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立即送达当事人。裁定准予财产保全的,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冻结银行存款:禁止被申请人转移、支取其在银行的存款。 扣押、冻结动产: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拥有的汽车、机器设备、货物等动产。 查封、扣押不动产: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拥有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限制出境:禁止被申请人出境。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或者清偿了债务,或者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保全措施可能对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可以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续保:
保全期限届满的; 财产保全措施不能有效地实现目的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续保的。被申请人违反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正确的法院:向合同纠纷发生地的法院提出申请。 提供充分的证据: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纠纷的存在、财产转移危险,以及其他相关事实。 支付保全费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保全费用,包括送达、查封、扣押等费用。 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不成立或者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上是合同纠纷申请财产保全的有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申请流程和相关规定可能因各地法院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