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程序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以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然而,在实践中,财产保全申请也可能存在被滥用或过度使用的情况,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赋予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裁定提出异议的权利。
针对财产保全异议,其格式和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说服力,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下就针对财产保全异议格式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一份模板供参考。
提出财产保全异议的主体是被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财产保全损害了案外人合法权益,案外人也可以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需要注意的是,该期限为法定期间,不可延长。因此,被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异议,以免错过异议期限。
被申请人应当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如果保全裁定是由上级法院作出的,被申请人应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
针对财产保全异议的内容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明确提出异议请求,即请求法院撤销、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裁定。 阐述提出异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过大,超出了诉讼请求的范围; 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其他足以证明财产保全裁定错误或不当的理由。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异议请求和理由。证据材料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下是一份针对财产保全异议的格式范本,供参考:
**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号)
被异议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异议请求**
1. 撤销/解除/变更贵院( )年( )月( )日作出的( )号民事裁定书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异议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处详细阐述提出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过大、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等,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被异议人申请财产保全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对异议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此提出异议,请求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法院名称)
异议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1. 证据材料清单
2. 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在提出财产保全异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书应当写明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地等信息,并由异议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异议人应当对异议理由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法院审查异议期间,财产保全措施继续有效。如果法院最终驳回了异议,财产保全将继续执行。财产保全异议是被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被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出异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