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解除财产保全的含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依法采取的限制财产所有权人对财产自由处分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一般发生在诉讼开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 解除财产保全,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或者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恢复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二、 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有:
**1. 申请人申请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2. 当事人和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3. 担保财产的提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4. 法院主动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期间,由于申请人的过错,致使被申请人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时,应当注意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财产损失,对明显不当的财产保全裁定,应当依法主动撤销或者变更。
**5. 案件终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案件终结的,财产保全解除。
## 三、解除财产保全后案件是否继续
解除财产保全并不等于案件的终结,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解除财产保全只是解除了对被申请人财产的强制措施,恢复了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处分权,但并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具体来说,解除财产保全后,案件是否继续审理,取决于以下因素:
**1. 解除财产保全的原因**
(1) 若因为申请人申请错误或提供担保而解除财产保全,案件通常会继续审理。
(2) 若因当事人和解而解除财产保全,则要看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中包含了对实体权利的处理,并经法院确认,则案件会终结;如果协议中仅约定了解除财产保全,未涉及实体权利的处理,则案件会继续审理。
(3) 若因案件终结而解除财产保全,则案件不会继续审理。
**2.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使解除了财产保全,只要原告没有撤回起诉,并且法院也没有判决驳回起诉,那么案件就会继续进行下去,直到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四、 解除财产保全后的注意事项
1. 解除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防止再次被保全。
2. 如果对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3. 被申请人可以要求申请人赔偿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五、 结语
综上所述,解除财产保全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是否继续审理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