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身份),住(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身份),住(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 (列举具体财产,例如: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X栋XX号房屋);
2. (列举具体财产,例如:车牌号为XXXXXX的XX品牌XX型号汽车);
3. (列举具体财产,例如:银行存款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本部分应详细阐述案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1. 申请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申请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形成时间、文号、判决结果,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信息,以及案件具体情况等)。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经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判决/裁定(写明判决/裁定结果)。该判决/裁定已于XXXX年XX月XX日生效。
2. 被申请人财产状况,以及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判决/裁定生效后,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履行义务,但其拒不履行。现申请人得知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且其名下(列举具体财产,例如: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X栋XX号房屋)存在被(低价)转让的风险,该财产很有可能被转移、隐匿,将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为避免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认为,本案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条件。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申请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
4.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别说明:
1. 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2. 建议在提交申请书前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