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解封担保财产裁定
发布时间:2024-07-22 22:58
  |  
阅读量:

解封担保财产裁定

(2023) ×× 法裁决字第 ×× 号

××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男/女,×× 年 ×× 月 ×× 日出生,汉族,住×× 省 ×× 市 ×× 区 ×× 路 ×× 号,公民身份号码 ×××××××××××××××××××××。

被申请人:×××,男/女,×× 年 ×× 月 ×× 日出生,汉族,住×× 省 ×× 市 ×× 区 ×× 路 ×× 号,公民身份号码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并提供了×××担保。本院经审查,于××××年××月××日作出(2023)××法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省××市××区××路××号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

本院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诉争的法律关系明确,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限制财产权利的案件。现申请人×××申请解封被申请人×××名下房产,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省××市××区××路××号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

××××年××月××日

书记员 ×××

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财产实施保全后,一方当事人胜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申请保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承担保全期间财产的孳息损失;一方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保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承担保全期间财产的孳息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由此产生的损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