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第一条 总则**
1. 为保障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抵押人(甲方)经与债权人(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提供反担保,并与反担保人(丙方)签订本合同。
2. 抵押人保证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合同。
3. 本合同与主合同构成一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反担保人的义务**
1. 反担保人保证自己具有履行反担保义务的合法资格和还款能力。
2. 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如果主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反担保人应承担与抵押人同等的还款责任。
3. 反担保人在履行还款责任前,应先行催告主债务人履行债务。反担保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配合其催讨主债务人的债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 抵押人应配合反担保人催讨主债务人的债务,并向反担保人提供主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 抵押人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如果抵押物被处分,抵押人应对抵押物的价值损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逾期还款责任**
1. 如果主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反担保人应自收到债权人催款通知后十日内偿还债务。逾期偿还的,反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逾期还款期间,主债务人、抵押人和反担保人均享有履行债务的权利。反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反担保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抵押人和主债务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反担保人违约的,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按照逾期还款金额的约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2) 承担债权人因追偿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 承担其他因其违约给有关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3. 抵押人或主债务人违约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解除合同**
1. 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2. 反担保人履行其义务后,有权要求抵押人书面解除本合同。
3. 债权人、抵押人、反担保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管辖法院**
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债权人、抵押人和反担保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当事人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附:抵押物清单**
(列明抵押物名称、数量、权属证书、价值等信息)
甲方(抵押人):
签字:
日期:
乙方(债权人):
签字:
日期:
丙方(反担保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