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诉讼保全的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关于变更诉讼保全的申请
尊敬的(法院名称)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因(简要说明案件基本情况,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一案,贵院已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采取(具体内容,例如查封、冻结等)的诉讼保全措施。现因(具体说明变更理由,例如保全范围过大、保全期限届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变更上述诉讼保全措施,具体如下:
一、 原诉讼保全措施
(详细列明原诉讼保全措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
2. 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间;
3. 保全标的的具体情况;
4. 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5. 保全期限等。)
二、 变更理由
(详细说明需要变更诉讼保全措施的具体理由及事实依据,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应注意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阐明变更后的保全措施仍能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
1. 原保全范围过大,导致被申请人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请求缩小保全范围至(具体范围);
2. 原保全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请求将保全期限延长至(具体期限);
3. 被申请人已提供了足以保障申请人债权实现的担保,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等。)
三、 变更请求
(具体、明确地写明变更后的诉讼保全措施,并与变更理由相呼应。例如:
1. 请求将原保全标的由(原保全标的)变更为(变更后的保全标的);
2. 请求将原保全期限由(原保全期限)延长至(变更后的保全期限);
3. 请求将原(具体保全措施,例如查封)变更为(具体保全措施,例如冻结)等。)
四、 法律依据
(列举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例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等。)
五、 附件
(列明本申请书的附件材料,并注明份数。例如:
1. 申请书副本 份;
2. 原保全裁定书复印件 份;
3. 相关证据材料 份。)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变更诉讼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