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单位及职务),住(单位所在地) 。(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单位及职务),住(单位所在地) 。(证件名称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写明被查封财产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财产保全。
事实和理由:
(此处应根据具体案情详细阐述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例如,可以阐述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已经消失。**(具体阐述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的理由,以及该理由现已消失的事实和证据)。
2. **诉前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过重的负担,不符合比例原则。**(具体阐述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该损失与原告可能遭受的损失相比明显过重,不符合比例原则)。
3. **被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如果被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应写明担保的方式和担保财产的价值,并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
4. **其他能够证明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例如,可以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综上所述,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已经消失或不复存在,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与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相违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写明被查封财产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财产保全,以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
1. 本申请书副本**(份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份;
2.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