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假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表面上订立的合法合同,但实际上却没有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由于假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因此当事人在假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那么,在假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因下列情形之一,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1)有证据证明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危险;(2)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债务的可能。
**二、假合同纠纷中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1. **原则上不可申请**
假合同不具备合同效力,因此当事人在假合同项下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债务,也不存在妨害民事诉讼的危险。因此,原则上当事人在假合同纠纷中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2. **例外情况可以申请**
虽然原则上假合同纠纷中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但在以下例外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 **撤销或确认假合同效力案件中**
在撤销或确认假合同效力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或者隐匿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或履行困难。
(2) **假合同项下实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虽然假合同本身不具有合同效力,但如果当事人实际履行了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当事人可以就实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财产保全。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当事人在假合同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债务的可能;
3. 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如抵押、质押或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申请人的权利是否具有真实性;
2. 对方的财产状况;
3. 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4. 财产保全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后果。
如果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的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符合条件,将裁定对对方的财产予以保全。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等。
**四、结论**
在假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原则上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但例外情况下,当事人在撤销或确认假合同效力案件中,或者假合同项下实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担保,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