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款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案由:申请执行财产保全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贵院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裁定/判决(裁定/判决主要内容)。现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执行财产保全,具体请求如下:
一、请求事项
1. 请求贵院立即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房产/车辆/(其他财产),价值人民币(金额)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2.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其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经贵院审理,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裁定/判决(裁定/判决主要内容)。(此处详细阐述案件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由来、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等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详细阐述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例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风险、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特此申请财产保全,请贵院予以支持。
三、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作为证据:
1. (证据名称),证明(证明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