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债务纠纷时有发生。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其中就包括追索债务人配偶的财产。然而,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债务人配偶的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合法合规地保全债务人配偶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财产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上述列举的共同财产外,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明确夫妻财产属性是保全债务人配偶财产的关键。债权人仅能对债务人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主张权利,而对债务人配偶的个人财产无权追偿。因此,当面临债务纠纷时,债务人配偶应积极举证,证明争议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以达到隔离风险、保全财产的目的。
债务的性质是决定债权人能否对债务人配偶财产主张权利的另一重要因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一方自行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的个人债务,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权要求债务人配偶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因此,当债务人配偶能够证明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财产被追偿。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务人配偶的财产,在日常生活中就需要做好财产隔离措施。常见的财产隔离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将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范围、权利归属等内容进行公证,明确婚前财产的性质,避免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婚内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以及债务的承担等内容进行约定,明确各自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分别管理各自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分别管理和使用,避免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风险波及另一方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形式的财产隔离都是合法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以虚假债务或赠与等方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因此,进行财产隔离时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采取非法手段。
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配偶作为利益相关方,应积极参与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配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证据,证明争议财产的性质。例如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提出抗辩,证明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例如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一方的个人投资或经营活动,与另一方无关。 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被执行。如果发现债权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债务人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损失。总之,保障债务人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是法律的基本要求。在面对债务纠纷时,债务人配偶应提高法律意识,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