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
1. 请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姓名)名下位于(城市)市(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金额小写)元)。
2. 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贵院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被申请人应于判决/调解生效之日起(期限)内向申请人履行(义务内容),但判决/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最终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城市)市(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金额小写)元)。
此致
(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
(日期)
附:
1.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
2. 执行裁定书复印件;
3.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
4.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