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时财产保全
申请再审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的错误。在申请再审的同时,为了防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转移财产,损害申请人利益,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请再审时财产保全的相关问题,包括法律依据、适用条件、申请材料、审查程序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一、 法律依据
申请再审时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期间,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
(一)申请人与本案无关的;
(二)申请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的;
(三)不提供担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不提供担保的 。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可能致使原判决、裁定被撤销或者变更,不立即执行原判决、裁定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原判决、裁定被执行后,申请再审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的;
(三)其他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形。
二、 适用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与案件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2.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保全是对被申请人财产权的限制,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权利,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等。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担保,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与案件有密切的联系,并且属于被申请人所有。
4. 必须有证据证明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在将来实现债权会有困难。例如,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存在其他损害申请人利益的行为。
三、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信息、案由、申请保全的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根据、请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等内容。
2. 能够证明申请人与案件有法律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合同、协议等。
3. 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存款证明等。
4. 能够证明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在将来实现债权会有困难的证据材料,例如,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证据、隐匿财产的证据等。
5. 担保材料。如果申请人提供担保,应当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
四、 审查程序
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 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是否提供了担保。
2. 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与案件有密切的联系,是否属于被申请人所有。
3. 是否有证据证明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在将来实现债权会有困难。
4. 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是否合法、必要,是否与申请人的请求相适应。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裁定,驳回申请。
五、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注意及时提出申请。因为财产保全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提出的,如果申请人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没有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就有可能转移财产,导致将来无法执行。
2.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财产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