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是指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为实现强制执行的目的,对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或权利,予以限制或禁止其处分的法律行为。
动产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车辆、家具、家电、贵重物品等动产采取的查封措施,使被执行人不得转移、处分或毁损该财产。
不动产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林地等不动产采取的查封措施,使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转让或抵押该财产。
权状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享有的股票、债券、期货等有价证券或知识产权、商标权等权利凭证采取的查封措施,使被执行人不得转移、处分或行使该项权利。
存款查封是指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存款所在地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发出的查询函,要求冻结被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存款。查封的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零存整取存款等。
公司股权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拥有的公司股权采取的查封措施,限制被执行人转让、出售或质押其持有的股权。
禁止出境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其出境的措施,使被执行人不得离开国境,防止其逃避执行债务或处分转移财产。
禁止担任公司高管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禁止其担任公司高管的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对外代表公司或管理公司事务。
禁止转让财产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禁止其转移、转让或处分财产的措施,防止被执行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执行执行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或正在执行的案件采取的查封措施,使被执行人不得继续申请或执行该案件。
采矿权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拥有的采矿权采取的查封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开采、挖掘或运输矿产资源。
林木采伐权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拥有的林木采伐权采取的查封措施,限制被执行人采伐、运输或出售林木。
查封是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强制性措施,被执行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
查封是在特定的时间内实施的,查封期限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强制执行的目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查封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项保全措施,其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处分或毁损其财产或权利,确保执行标的物的价值和完整性。
查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一般为债权人)向有权实施查封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提出查封申请。
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受理申请后,审查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查封决定后,将查封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通知书、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发查询函、向有关单位发出禁止转移或处分财产的通知等。
被执行人的债务履行完毕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且债权人没有起诉的,或者被执行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批准的,或者法院认为可以解除查封的,可以解除查封。
被执行人违反查封的行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实施查封的机关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